業務范圍 Business Scope
職業衛生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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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 |
砂石廠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
項目 類別 |
水泥制品制造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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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業主 |
成都新豪鼎盛建材有限公司 |
項目 性質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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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唐元鎮福昌村6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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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企業聯系人 |
周熙田 |
被評價企業聯系人電話 |
1351811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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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新建砂石設備一套,混凝土攪拌站一套,砂石年產量20萬m3,混凝土年產40萬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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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及評價項目組 |
評價機構 |
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機構負責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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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孫運侶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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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孫運侶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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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吳小亮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5101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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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高飛 |
個人資質編號 |
A01(P)12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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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活動主要信息 |
簽訂合同 時間 |
2017.11.2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7.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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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評價 類型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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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 |
現場調查:孫運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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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周熙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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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檢測活動時間 |
不涉及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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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粉塵:水泥粉塵、矽塵、電焊煙塵; 化學毒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錳及其化合物、臭氧、硫化氫、甲烷、氨氣、潤滑油; 物理因素:噪聲、電焊弧光、全身振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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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擬建項目行業類別屬于水泥制品制造業,根據《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規定,擬建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結合其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學特征、濃度(強度)、潛在危險性、接觸人數、頻度、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風)險程度等進行綜合分析后,確定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建設項目。 建議: (1)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 “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7〕第90號)的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擬建項目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項目施工時應將有關防護設施嚴格落實到位。 (2)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進行擬建項目的建設施工,施工單位在建設施工時應參照《建筑行業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規范》(GBZ/T211-2008)對擬建項目施工過程產生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防控制。且應在建設施工期督促施工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同時,擬建項目建成后應對施工過程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總結。 (3)建設單位應在擬建項目建設時落實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4)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30天~180天),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危害。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8號《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第四條規定: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實行屬地分級管理,擬建項目應當向當地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申報職業危害。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如因技術、工藝、設備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6)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 “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7〕第90號)的規定,除國家保密建設項目外,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公告欄、網站等方式及時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承擔單位、評價結論、評審時間及評審意見,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時間、驗收方案和驗收意見等信息,供本單位勞動者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查詢。 (7)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7號)第二十條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所在地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報告。 (8)建設單位按照F7章節提出的補充措施完善總體布局、組織管理、工程技術、輔助用室、個體防護、職業健康監護及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 (9)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如果因生產技術、工藝或者原輔材料等發生變化可能導致生產過程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改變,對其可能造成的職業病危害應及時申報并作補充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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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評審意見: 一、評價單位具有法定資質,該評價報告書編制所依據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適當、準確。 二、該評價報告書評價目的明確,評價范圍和方法適當,內容全面。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較準確,評價結論客觀,建議可行。 三、專家意見: 1. 完善評價依據 ; 2. 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及防塵、防噪措施檢查表; 3. 補充措施中完善防塵、防噪工程技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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